標促銷價的五大連池礦泉水為何仍按原價結賬?
市民尹先生近日向與本報合作的市民信箱“市民熱線”反映稱,日前在樂購長寧店購買一箱五大連池礦泉水,結賬時發現小票仍為原價,便宜0.55元的促銷價沒有顯示,雖然當場就拿到了差價,但仍覺奇怪。對此長寧店當班經理黃先生解釋稱,顧客購物當日礦泉水還未正式促銷,因此電腦系統未更新。6月19日記者現場看到,礦泉水結賬時電腦里已是促銷價。
標促銷價為何還按原價結賬
尹先生說,6月14日他在樂購長寧店看到五大連池礦泉水有促銷活動,原價每箱8.15元,促銷價只要7.6元,但當他拎了一箱結賬時卻被營收銀員告知要8.15元。據悉,尹先生當時特地又到促銷位置查看確認后向收銀員提出質疑,最后退到了0.55元的差價。
雖然退差價成功,但尹先生卻有自己的質疑:“還好我及時關注到了這個情況,如果也有人遇到收銀員按原價算促銷價的產品卻渾然不知,豈不是蒙受不必要的損失?”
店方:
促銷次日開始價簽提前半天換
6月19日下午,記者在樂購長寧店當班經理黃先生的陪同下找到了正在促銷的五大連池礦泉水。根據標簽一排小字顯示,此產品促銷期為6月15日至6月26日,也就是說,尹先生購買之日,促銷并未開始。
此時黃先生推測,店里一般會對促銷產品提前半天進行布置,因此6月14日下午就會將產品數量、標簽統一作更換。“可能尹先生購買時并未注意到促銷日期,只注意到促銷價,因此出現了糾紛”,黃先生說,“當時為了顧客的利益,我們也將差價退還給了他。”
記者隨后拎著一箱五大連池礦泉水到收銀臺結賬,看到電腦里顯示金額為“7.6元”。黃先生說,14日當晚確實會存在電腦系統跟進不及時的情況,但肯定于促銷當日更新過,“因此不會存在故意多收顧客錢的情況發生”。
律師說法:
標價為邀約買賣雙方都有過錯
江三角律師事務所徐游律師表示,樂購長寧店提前放置促銷產品無可厚非,但一并將價格標簽在促銷前一天換掉就顯得“管理不太規范,容易引起誤解”。
徐律師進一步解釋稱,如果標簽未標識促銷日期,按照《合同法》及商業慣例,明示價格標簽視為邀約行為,如果消費者因此購買了產品,哪怕促銷活動非消費者購買當日開始,也應以當日標簽上實際價格為準。
而像此案中標簽上有日期的情況,徐律師認為買賣雙方都有過錯。“消費者沒有看清楚日期購買有責任,但經營者也有責任將日期標注得更合理一些,得和價格一樣醒目。”
記者調查獲悉,其他賣場促銷商品放置時間與樂購有所不同。
卜蜂蓮花客服中心告訴記者,門店一般會提前半天到一天將促銷產品放在貨架上,而價格一般會在正式促銷日前一天的營運時間結束后進行改動,但也不排除有特殊商品提前改動價格。“有時候確實會造成消費者的誤解,我們也碰到過這種情況。”
而大潤發一門店售后負責人則表示,無論是促銷的商品還是價格,都在正式促銷日開始前一天的營運時間結束后再作改動,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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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summer)